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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对开展公路执法进行专项整改
    发表于:2013-12-14    分类:行业动态   浏览次数:   来源于:转载

           从12月10日起,交通运输部将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重点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人员违规上路检查执法、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不卸载以及办理罚款“年票”、“月票”等十个问题的整改。这是记者从10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此间表示,最近一段时间,部分地区交通运输部门在公路执法工作中频频发生乱罚款、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决定,将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行为,作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在全国集中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杨传堂分析指出,河南永城等地曝光的公路“三乱”问题,既有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也有机构和人员膨胀、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但根本原因还是官僚主义思想作祟。

          杨传堂说,此次专项整改工作从2013年12月10日开始,至2014年3月10日结束。他要求全国交通系统整改的十个重点问题如下:一是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违规上路检查执法;二是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三是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四是为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五是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六是违规收取检测费和车辆保管费;七是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亲友参与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八是随意提高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九是向治超工作机构及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十是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的地磅。同时,要切实做到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

          杨传堂要求立即成立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牵头,主管领导负责,所属纪检、监察、审计、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绝不姑息。对违规违纪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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